穿井得一人
吕不韦〔先秦〕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闻之若此,不若无闻也。(之于 一作:诸)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国的一户姓丁的人家,家中没有井,需要到外面打水浇地,经常派一人停留在外面专管打水。等到他家打了水井的时候,丁氏告诉别人说:“我家打水井得到了一个人。”有人听了就去传播:“丁家挖井挖到了一个人。”居住在国都中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使宋国的国君知道了这件事。宋国国君派人向丁氏询问情况,丁氏回答说:“多得到一个人的劳力,不是在井内挖到了一个人。”像这样得到的消息,还不如不知道。
注释
宋:周代诸侯国,在今河南商丘一带。
而:于是,就。
溉汲:打水浇田。溉:浇灌;灌溉。汲:从井里取水。
居:停留。
及:待,等到。
启示
①道听途说不能轻信,不能盲从,更不能以讹传讹。
②不要轻信流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③在现实生活中对待传闻要有调查研究的审慎态度和去伪存真的求实精神。
简析
《穿井得一人》出自《吕氏春秋》。这则故事精简地揭示了信息传播中容易出现的误解和失真现象。丁氏原本只是说挖井后节省了人力,但传言却逐渐变形,最终变成了丁氏挖井挖出了一个人。这种误传不仅曲解了丁氏的原意,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全文阐明这样一个道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要保持警惕,避免轻信谣言,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辞,避免因表述不清而引起误解。
吕不韦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 9篇诗文 57条名句
扬之水
诗经·国风·郑风〔先秦〕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信人之言,人实诳女。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次非斩蛟
《吕氏春秋》〔先秦〕
荆有次非者,得宝剑于干遂。还反涉江,至于中流,有两蛟夹绕其船。次非谓舟人曰:“子尝见两蛟绕船能活者乎?”船人曰:“未之见也。”次非攘臂祛衣,拔宝剑曰:“此江中之腐肉朽骨也。弃剑以全众,余奚爱焉?”于是赴江刺蛟,杀之而复上船。舟中之人皆得活。
象传·乾
《易传》〔先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