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舸
吴伟业〔清代〕
霸越亡吴计已行,论功何物赏倾城?
西施亦有弓藏惧,不独鸱夷变姓名。
注释
此诗1653年(顺治十年)癸巳作,为《戏题仕女图》十一首中第一首。诗题取自
杜牧诗句“西子下姑苏,一舸逐鸱夷”,咏西施随范蠡乘船隐居事。舸(ge):船。
倾城:“倾城”二字称誉美人。此称西施。
弓藏:比喻功臣受害。
鸱(chi)夷:原意为皮制的袋。此处指
范蠡。
赏析
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
简析
《一舸》是一首七言绝句。诗的首句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次句也肯定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后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题。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传递出诗人独特的思考。
吴伟业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大云道人,世居江苏昆山,祖父始迁江苏太仓,汉族,江苏太仓人,崇祯进士。明末清初著名诗人,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大家”,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 239篇诗文 147条名句
明史·左光斗传(节选)
张廷玉等〔清代〕
左光斗,字遗直,桐城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除中书舍人。选授御史,巡视中城。捕治吏部豪恶吏,获假印七十余,假官一百余人,辇下震悚,出理屯田,因条上三因十四议,诏悉允行,水利大兴,北人始知艺稻,邹元标尝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种水田利也,”阉人刘朝称东宫令旨,索戚畹废庄,光斗不启封还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阉人愤而去。杨涟劾魏忠贤,光斗与其谋,又与攀龙共发崔呈秀赃私,忠贤暨其党咸怒。及忠贤逐南星、攀龙、大中,次将及涟、光斗。光斗愤甚,草奏劾忠贤及魏广微三十二斩罪,拟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还。忠贤诇知,先二日假会推事与涟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复构文言狱,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拥马首号哭,声震原野,缇骑亦为雪涕。至则下诏狱酷讯。许显纯诬以受杨镐、熊廷弼贿,涟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为酷刑所毙,冀下法司,得少缓死为后图。诸人俱自诬服,光斗坐赃二万。忠贤乃矫旨,仍令显纯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诸人始悔失计。容城孙奇逢者,节侠士也,与定兴鹿正以光斗有德于畿辅,倡议醵金,诸生争应之。得金数千,谋代输,缓其狱,而光斗与涟已同日为狱卒所毙,时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光斗既死,赃犹未竟。忠贤令抚按严追,系其群从十四人。长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诸人家族尽破。忠贤既诛,赠光斗右都御史,录其一子。已,再赠太子少保。福王时,追谥忠毅。
金菊对芙蓉·上元
纳兰性德〔清代〕
金鸭消香,银虬泻水,谁家夜笛飞声。正上林雪霁,鸳甃晶莹。鱼龙舞罢香车杳,剩尊前、袖掩吴绫。狂游似梦,而今空记,密约烧灯。
追念往事难凭。叹火树星桥,回首飘零。但九逵烟月,依旧笼明。楚天一带惊烽火,问今宵、可照江城。小窗残酒,阑珊灯灺,别自关情。
乐中悲
曹雪芹〔清代〕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
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
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